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
深价协〔2019〕013 号
关于印发《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 费市场参考价格》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、相关单位: 为适应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,促进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,满足全过程 造价咨询服务的需求,参照《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 定》(市府令第240号)第三十八条之规定,经市场调查、 专家论证和协会第六届第九次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,现予 以印发《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参考价格》, 作为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会员单位执业收费的参考依据, 原标准同时作废。 附件:《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参考价格》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9年10月15日 抄报: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
说明:
1.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不足 5000元 时,按 5000 元收取。
2.全过程造价控制若部分阶段的服务内容不实施,则扣减相应阶段的费率。
3.根据项目管理、技术的复杂难度情况,可计取1.1-1.3的复杂系数/难度调整系数。独立的土石方、软基处理、绿化工程等简易工程可计取0.7-0.9的复杂系数/难度调整系数。
4.工程主材、设备无论是否计入控制价、结算价等,均应计入取费基数。合同包干价的签证变更项目,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。
5.工程控制价的审核,可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难度计取0.7-1.0系数。
6.工程结算审核不执行效益收费,则在基本收费基础上增加0.2%作为结算审核收费。
7.计费基数招标控制价,结算价均不含下浮。
8.对于不跟随全过程项目咨询,单独委托的驻场服务,收费参照全过程造价咨询驻场收费模式,具体另行商议。
9.方案测算包括在全过程咨询服务中,测算方案不超过2次。单独委托方案测算的,按上述标准计算,新增加一次测算的,递减10%,减到50%的,不论新增多少方案,每次增加方案最低的按上述标准收费的50%计算
10.单独委托材料、设备询价的按实际情况双方协商。
11.按建筑面积计算咨询费的可按上述价格折算计取。